朋友租車,拿車時因為天較黑,又急著趕路,當時沒有檢查車。還車時,租車公司說車上有刮痕,硬賴上是朋友弄的,要8天內付請修理費800多刀。如果不付,就交由討債公司,說一切後果她負責。朋友說刮痕根本不是她弄的。請問大家有什麽好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