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次,要錄音。申請保護令 或在協議中 注明 孩子不能與她接觸。 婚姻是孩子的保護。都考慮進去,才能 丟了這個傘。

來源: 2014-07-22 08:46: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