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離Oklahoma近四個月,房東仍未退押金
請各位指教我們怎麽能收回押金。具體情況如下:
我妹妹2月28日由俄州搬到加州,房子各處都已清理,甚至廚灶後邊都擦幹淨,搬出時也照了照片並發給代理。
發email給代理詢問押金的事情時,收到房主一份pdf版的statement, 寥寥數句:
因未開空調,水管被凍壞,修理費1100, 扣除房子押金650, 我妹妹仍欠房主450. (無receipt).
我妹回信,水管是她搬出後凍壞,不該她負責。之後代理不再回信。我妹昨天打電話找到此人,說理解我妹妹……
我感覺他們是想拖下去……不還押金。我妹妹現在在加州,過去到小額法庭起訴也不現實。我查了該城逐日氣溫,降溫是在3月2日,由1日的最高氣溫50降到23, 最低溫23降到7. 水管應該是那天晚上凍裂的。另外,住的時候洗衣機壞掉,估計修理費260, 但建議不修,因洗衣機太舊,即便修好仍可能會壞,之後的兩個月我妹妹一直手洗衣服。
我妹的想法是這個修理費她可以給房東付,但剩餘的錢房東應還她。我的想法是這個洗衣機修理費也不由我們出,上邊房東的statement上也沒提這筆錢。
請問各位我們怎麽要回這筆錢?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