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個關於房客損壞房子扣除押金後還要倒欠的問題.多謝多謝! 

我出租房房客搬走了, 但是房子內部毀得很厲害. 他自己的冰箱洗衣機全都漏水, 廚房laminate 地板和好多處天花板都壞了. 扣除deposit,還欠我$2800.

我不知道他搬哪兒去了, 但當時做background check時發現他自己還有一處房子, 四五萬塊錢. 當時問他, 他說房子太小了, 住不下. 

現在, 我能不能 put a lien on it?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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