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情況比較複雜,懇請各位大俠看進來:

來源: 2014-06-09 15:14:5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父母在國內,想投資美國房地產,買個$5M左右的大型公寓出租。要在這裏成立一個LLC, 股東是老兩口。據說外國人可以成立公司,所以,看來這部分沒有什麽問題。

但是,

因為他們在國內, 而且年事漸高不能來這裏親曆親為,所以想到雇我表哥來全權打理所有的事物。而且由於不是現金全款買,要貸款,他們在美國沒有任何收入以及信用,所以也需要我表哥出麵去貸。我表哥的情況是:他是self-employed  real estate agaent, 一年大約賣3,4棟房子( 他比較lay back, 沒有用full time )。


我的疑問是:

1, 如果房子在公司名義下,那做為公司雇員的我哥憑什麽能向銀行以房子做抵押貸款呢?他不是股東。

2,如果他貸到款,投資在房子上,是不是說他就變成為公司的大股東?我父母的意思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