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灣區租一房(Business park),三年合約,合法經營,年底到期,但我去準備申請續約時被經理告知,說房東不想和我續約。原因是我的生意有"OPEN"燈一閃一閃的。就不願再租給我。我不欠也從未遲交過房租,可我不想離開我辛苦經營三年的地方。 我的英文不好,也不知怎樣去交涉。請有過同樣經曆的朋友給出出主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