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有個手冊明確規定你該享受的一切待遇。如果延長兩個學期,那你應該可以享受,因為
注冊一般是前一個學期的第八周開始,一直到開課的第一周末。沒有人可以在兩個學期前注冊,如果說必需是已經注冊了的才能享受這個待遇,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你再看看,是不是說已注冊為準。這樣說是為了避免有人要求將此項待遇換為現金。另外,是延長兩個學期使用,也就是說,兩個學期之內可以任何時候都可以用,還是說隻給兩個學期的免費。一般這種免費待遇寫得很清楚,比如說學位攻讀,學士學位,再有每學期限製多少學分等等。以你目前情況看,改變決定是不可能的,但是搞清楚你到底有什麽權力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