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該是叫做付全部法庭費用,不叫‘罰款’。 我的大律師都驚訝法官讓他付5K。你不理解不奇怪。
來源:
romt
於
2014-05-07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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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醒
我會注意將來的, 畢竟正能量更有動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