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應該是叫做付全部法庭費用,不叫‘罰款’。 我的大律師都驚訝法官讓他付5K。你不理解不奇怪。

來源: 2014-05-07 14:57: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提醒

我會注意將來的, 畢竟正能量更有動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