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要從根子上先把自己的問題給解決了,6歲的女兒你可以因為鋼琴這事打手心還大喊大叫,充分說明你需要上PARANTEING C
你老公這樣做,絕不是僅僅因為你就那天彈鋼琴而發生的事,你現在首先對你老公的是控訴,而不是反省自己究竟有什麽問題,這樣的態度,我倒覺得現在你老公這樣做是正確的。
當然不是說把你是個壞媽媽,不值得和你女兒在一起,把你們完全分離也是錯誤的。
我相信你是愛你女兒的,但是你的愛或許你該好好看看,是真的無私的愛她,還是把她當成自己的私人財產,自私的愛她?
你隻有把這個問題解決了,反省自己的愛的方式正確不正確,然後拿出誠意讓法庭,法官,你老公看的你改進的誠意,才可以把這事圓滿的結局。
不然如果你現在隻是靠著一口氣想要怎樣怎樣,老實講,除非你很有錢,可以耗很多錢在打官司上,而你和老公這樣無休止的耗錢耗力在官司上,其實最終對你女兒是一種間接的傷害。還不要講現在從法律程序上來講,你已經處於不利的地位了。
現在你就好好遵守法庭的決定:一個星期安排3次在又朋友監督的情況下見孩子,好好和孩子相處吧!讓孩子和老公看的你願意改進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