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出了事故,對方的車換道進入我道,造成兩車刮蹭。我車值5000美元,接近修車價錢,保險公司認為報廢。對方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硬說是對方的車頭先進入我道,我車應該避讓。我方保險公司認為對方全責,拒絕賠償對方。但我沒有買全險,隻能自己打官司了。本來花了些時間想找律師,但我說付一千美元也沒人願接,不知嫌錢少,還是覺得去小額法庭丟律師的臉。
我的證據還是很有利的:
1. 警察報告顯示對方車進入我道,並有圖示,描述比較準確。
2. 兩車照片顯示對方左車頭撞擊我車右側,並不是我車後來居上發生碰撞。照片是後來照的,根據撞痕推測出的。
我看了論壇以前的一些帖子,比較有幫助,也有信心打贏官司。有一些細節想請大家給個主意。
1. 直接起訴對方保險公司,還是對方車主,還是兩者都起訴。
2. 關於賠償,要求賠5000美元(以Kelley Blue Book估價為準),還是讓對方修車,還是先去dealer估價,要求按實際修車費賠償?我的車一直趴在車庫,沒有修。以後修好了也不想開了,賣掉。怎樣又合理又對我有利呢?
謝謝!
打算親自上法庭打車禍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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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打算親自上法庭打車禍官司了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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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4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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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Fisherma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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