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知你急什麽?怕什麽?
你的Case在美國每天發生N次,保險公司又非第一天處理這些事情,他們也不是傻子,不明白你擔心什麽。既然警察來了也無法判斷誰錯(因為警察也不可以僅聽一方之言下判定),這就是說對方其實也無證據,他隻是跟自己保險說是你們的錯,所以他們保險就要調查。你們自己也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反正你一口咬定是對方衝燈,誰也拿你沒辦法。最終結果就是各賠各的。當然你們可能認為還是虧了,但沒證據的確也沒辦法。
這事情你們犯了幾個傻,一、沒立刻找律師,像Total Loss 那麽大的Case怎麽可以不找律師?!二、看到對方的律師信就急就怕,你要明白讓人告是一件事,他能否告得入又是另一件事。三、自己無事胡擔心,還跟他們的律師保險的指揮棒亂動!白癡,不罵你都忍不住。
找律師辦,去看病,反正都是保險公司要付錢,不是你的就是他的。隻要你們保險無法證明是你的錯,他們賠了錢也無法起你們保險的價。有什麽好擔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