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lexm5等朋友
1. 我最近遇到一個網路誹謗。 我們機構內部有一個通訊錄,約40個人。1年之前曾經有一個人偽造email混入這個通訊錄,匿名誹謗我,最終被我們機構發現,她也認錯了,並留有證據。
2. 最近又有人偽造了email, 混入這個通訊錄,匿名誹謗我,並恐嚇我。我已經報警,警察局已經出具報警記錄,但是這個誹謗者沒有停止誹謗。根據各種跡象表明,這個匿名誹謗者就是上次那個,但我不完全確定。 前天,我在網路上辟謠,在一封反擊誹謗的email中,因為情緒激動,我不小心說漏嘴,直接說目前這個誹謗者就是之前那個曾經誹謗過我的人,我把她的名字寫出來了。
結果今天她提出,她要告我,說我張冠李戴。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做? 如果她真要告我,我要負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