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administrative law)

來源: 2014-04-17 18:59:2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知道你當地本州政府的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但是一般的原則是決定要有notice and appeal。

notice:政府機關指定的規則,事先需要有通知(notice), 給民眾一個征集意見的機會,然後閉門製定(rule making)。一旦規則製定完畢,不能隨便更改,需要更改時,還是需要通知,然後征集意見,然後閉門製定。Modification of rules are itself another round of rule making.

appeal:就是對於機關做出的決定,機關上級要有上訴的安排。隻有在行政機關內上訴失敗後,事主才能到法院告。

當然,這是一般規則。不排除有專門法規豁免學區這套要求的可能,但是你拿出來的法律條文和以上的原則是符合的。所以你有根據去跟管理機關去上訴(APPEAL),可以拿沒有通知即更改規則作為理由。但是即使你贏,也需要一段時間,你女兒也得上學。所以上訴是可以,但是要做好另外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