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事情經過。

來源: 2014-04-12 11:15:4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前天在辦公室跟老板發生衝突(我們在她辦公室。她說了一些話我覺得離譜,不合政策。我告訴她我要寫一個電郵給她,confirm my understanding about what she said.她可能也覺得失言,要我重複她說的話,問我是否明白。我說是。但我更願意用書麵形式confirm due to our miscommunication history.說完我就開始回我的辦公室,她在她辦公室叫我。但我沒理。回辦公室後,我給她發了電郵,拷貝給她的老板,重述她的話)。大約10分鍾後,她叫了辦公室另一人來我辦公室讓我回家。說我們明天再討論今天發生的事。還說損失的工作時間須用我的假期補。我問了人事部門經理,回說我老板有這個權力)。我查了員工手冊,沒找到相關條款。

我住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