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一方要拖,是不是就沒有辦法了
雙方都有收入,有兩個孩子,孩子現在歸男方帶,女方有家暴案在身上
分居有半年了,男方很早就搬出去,女方最近也搬出去了,房貸和其他所有的花費是一直男方在付,女方找了律師,說她就拖著不離,房子她也不會付一分錢,也不會同意賣,要拖到男方破產(男方說他已經破產了,收入中等,自己和孩子的房租,房子的房貸和其他各種花費,兩個孩子幼兒園的錢,三個人吃喝拉撒……)
是不是就隻能讓她拖著?因為協議的時候,她能找出各種理由不同意,然後提出各種不合理條款,在討價還價中拖時間,她說要拖上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