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正經的法律工作當然隻好幹別的了

來源: 2004-10-29 01:10: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美國GE中國公司總裁,算是一個呼風喚雨的人物了,早期法學院畢業後在中部一小鎮當Car dealer."


居士不是說這些人都是手裏有Wachtell Lipton這樣top law firm一年28萬美金的OFFER不去, 為了了解"商業流程奧秘"以便於將來當律師時能更好地看懂"銷售合同"而自願去當car dealer的吧. 找不到工作而另謀出路, 也許能闖出另外一片天地. 但象car dealer,貿易公司底層這種糊口的工作,沒必要粉飾成是自己主動的人生選擇. 如果象居士這樣認準了法律工作不如"商界", 那麽一開始就沒必要選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