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和這號人一直混在一起?從第一次就該分手的。

來源: 2014-04-02 11:24: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看你這麽慌,你女兒動手也不會輕吧?你在這忙活,估計對方父母肯定有沒閑著。先弄明白事情搞大對你們有何利弊,然後再采取對策比較好。讓對方撤訴遠比把對方送進監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