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讀之前就知道不想找法律界工作,就沒有必要讀法學院了

來源: 2004-10-28 21:16:0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抱著不找法律界工作的態度去讀法學院, 就毫無意義了. 不如去讀MBA.

有的人是在讀法學院的過程中發現自己不想去law firm工作甚至不想做法律, 那另當別論. 那種情況下法學院的選擇雖是錯誤的, 不過騎虎難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