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心態,非觀念,也非局限,而是無奈.

來源: 2004-10-28 13:14:2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學了法律,然後從事法律工作沒什麽不好,怎麽也算學以致用吧.當然不管在東方西方,都有書本上的法律和實際生活上的法律的區別.居士兄誌在高遠,先從基本工作做起,熟悉事物內在規律,然後綜合再總結,總結再綜合,最後實踐出真知,不鳴則以,一鳴驚人.我輩為生計所迫,不能步居士兄的後塵,隻好在法律界討碗殘渣剩飯.另外的原因是,美國的移民法確實不允許F1法律專業的去做CAR DEALER或LOAN MANAGER.想居士兄是沒有這方麵的憂慮,所以大可以廣大天地,任您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