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後車停車過近,倒車時刮碰(溫哥華),是否全責。

來源: 2014-03-19 11:42:1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在加油站,好心為了給前麵的車讓些位置(他加油時容易些),倒車時把後車燈碰壞了。後車應該沒有動。

問題是我倒車時後車停車距離我的位置非常近(不到一個feet),所以隻倒了一點就發生了碰撞。通常作為倒車方對方靜止,我要負全責。

但後車停車距我過近,又是在加油站中,不知是否可以作為避免全責的理由呢?謝謝大大們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