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遇到這樣的問題真沒必要糾結
我經曆過這樣的事,我父親過世多年,去年我母親也去世了。父母都是重男輕女的思想,我是姐姐,家裏一個弟弟。我母親的遺囑裏把所有房產留給兒子,兒女分存款(兒5/6,女1/6)。我回去奔喪,直接放棄了所有遺產,連我和老公的同學朋友以及我公婆家人送的葬禮禮金都沒經過我的手就統統給了我弟弟了。
我覺得挺好的,現在我沒有任何牽掛了,不欠什麽人了,今後跟老公回國看望公婆,也不用像以前那樣大箱子裝滿給我弟弟家每個人買的禮物了。有所得必有所失,放棄遺產換來後半生的無牽無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