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笑了. 看來居士當年根本找不到法律工作,才會有此等謬論
來源:
LAWGRAD11
於
2004-10-27 20:14:11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居士根本就是法律界的外行. 是典型的畢業後進不了美國所,不得不改行另謀生路的. 真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有誰自願聽信居士這些滑稽言論, 那真是自作自受,就是神也挽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