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地說
我對夏威夷的離婚具體細節不清楚,這裏隻是泛泛地講。首先,我假設你們人還在日本,而且是暫時的。法律上,你們的domicile還是夏威夷,所以離婚可以在夏威夷打。http://www.courts.state.hi.us/self-help/divorce/divorce.html
第二,由於你沒有提到虐待和婚外遇,而且他也不要孩子,所以基本上是他用金錢買自由,應該可以采取協議離婚。
離婚的非財產問題是小孩撫養權(child custody),這個問題似乎有答案。你有撫養權,他就要付撫養費(child support),撫養費付到小孩18歲。以後探望安排也需要說好。
另外還有給你的贍養費(alimony)付到你再婚或者死亡。具體數目多少,主要標準是維持婚姻內的生活方式,所以富人的估價高,窮人的估價低。很多男人聽到自己前妻再婚是大喜,而不是沮喪,因為他們再也不用付贍養費了。
婚姻財產劃分(property distribution)比較麻煩,(1)退休金,房產都是可以劃分的,(2)以個人協議為主,如果沒有協議,法院根據公平原則劃分,公平原則有很多因素,比如個人年齡,能力,財產來源,等等,不一定是平分。(3)贍養費,財產劃分,房產歸屬,退休金劃分,這些都不是孤立的,在談判時都是籌碼,你不要房子,其他方麵錢就可能多一些,如果一定要房子,那麽其他地方要少拿;你可能要求付每月房貸,但是要搞清楚房貸費是贍養費(直到再婚)而不是財產劃分(一次拿清)。所以雖然這個案子可能協議解決,律師還是需要的。他們知道什麽要求勝算大,談判技巧也很重要。
最後注意,第一步是搜集證據,比如你說替他父母還債,口說無憑,你要拿出紙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