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說

來源: 2014-02-02 17:50: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的房子買了,別人也沒有占你的地。現在是你占別人的地,起碼你沒有吃虧。他的服務99%到位了。現在到底和他以前對你的服務有多大責任關係,我也不好說。我不是這方麵的專業人,隻覺得兩麵都有理由,屬於灰色帶。

但是,你有理由堅持這個事務和以前有關。你不能簽一個新的服務合同,因為那樣等於承認他上一次服務完成了。如果他讓你簽,你應該馬上離開找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