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庭審期間,當陪審員過程中隻能聽,不能問,要完全靠你自己在法庭上的理解形成自己的判斷。如果案件審多天,晚上回家也不能和他人交流,不能和家人聊,不能上網問我們,不能看有關案件的報道,不許自己在網上研究類似的案件。總之,你的判斷必須隻由法庭的信息得出。如果你破壞了這個獨立原則,你會被開除。
第二,庭審完畢,陪審團關門開會定判決。案件可能是刑事,也可能是民事,如果你自己說得來就發言,說不來就不說。陪審團大小不一,最少有五人,最多有十二人,大家誰也不是誰的領導,但是最後一定要投票形成一個判決。民事案件一般多數票勝,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全體票定罪。
其他也沒有什麽,靠你自己的人生經曆來看案件,法官和律師會給你相關法律的指南,你不會漫無邊際地去判。各個州,各個郡的法庭編製都不一樣,其他你自己應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