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給你的支票,實際上是給醫生的,不是給你的。你去看病,還能掙錢,說不過去吧? 現在你沒虧。但似乎診所應該把那120刀還給你。 我覺得實際情況是,診所知道你的保險隻cover 60%,為了讓你不付錢,就向保險公司claim 500刀,正好是他們說的金額。因此應該把你當初付的錢還回來(當初收你的錢可能是怕萬一保險不c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