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忙出出主意

來源: 2013-12-15 19:41:3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請大家幫忙出出主意,在休斯頓同一APARTMENT 從一房換兩房,本來周五搬家,周一交鑰匙,但是當時看地毯太舊,去OFFICE 請求能否換,管理員說要等周一MANAGER到了才能決定,同時地毯清洗後也沒幹,辦不了家.可到了周一MANAGER 說不換,已交了DEPOSIT 和租金,MANAGE 說不搬就還住在一房裏,沒有兩室可重選,家裏父母來了,不想太擠就搬了,周一下午搬,周三一早交的鑰匙,原以為可安心了,可周二就收到OFFICE 的欠單說我們沒打掃房間,罰錢$286,地毯比我們新搬的都要好,去交涉,可他們說合同上要求是STEAM CLEAN, 浴缸,和櫥房還拍了照片,我說為何沒通知我們,我們還在一個小區又沒搬走?告速我們可清潔到滿意為止呀?他們說交了鑰匙就沒義務通知我們了.覺的應該相互溝通才對,況切住了一年多了,又定了半年合同,現就想半年後不能在住這了,他們是不是有點MONEY HUNGRY? 半年前就碰到提前兩月問長房租多少?管理員寫了長多少,可到合同到期就長的多了,不住搬走要60天的NOTES,這次又被罰錢.著種房子是不能住了,說不定就在哪又要多交錢了,想請大家幫忙想想,這罰款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