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朋友被一家小公司要簡曆去投標。中標後甲方因為看中他的業務能力,要求這個項目必須由他參與,並寫進合同。但一個月內他又收到一家跨國公司的offer,職位在中國。考慮再三,他向老板請辭,老板(台灣人)打發雷霆,大罵他背信棄義,並打算不付工資。他替老板找到一位替補(一位有經驗的博士),並答應替老板白幹10天交接工作給替補。在中間人的周旋下,老板答應付他這個月的工資。
在過往的兩年時間裏,每次去要錢,老板總以公司困難為由,擠牙膏地每次給一點。到去年就不理了,目前還欠$2400。
請各位朋友給支個招,怎樣才能把錢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