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續租租約有效麽? 代為簽名是fraud麽?
去年我和我lg一起租了一個apt,,但是我老公簽租約當時不在紐約,2個人的租約上就隻簽了我一個人的名字。老公後來一直都沒來簽,房東也知道這個租約屬無效的,就沒給我們複印件。
今年續約的時候,在renewal 上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搞錯了還是故意的,續約上隻寫了我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沒有我的名字。我老公在國內,我就糊塗一下,替他簽了名字。我老公當然沒意見了
房東一直不供應暖氣,2年修了無數遍,我現在想退房走掉,還有8個月租約。 現在2個問題:
1. 如果我老公就算承認續約的名字是他簽的(避免有啥犯法的地方),但是他最原始的租約沒有簽過字,這個他名字下的renewal有valid 麽?
2. 如果我就承認了名字是我簽的,這樣合約就無效了。但是房東可以告我fraud 麽?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