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大了

來源: 2013-11-27 07:21:5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老公不在家,還要過三個周才能回來。剛才有個county sherrif的人來送了個文件,要他在30天內回複。一年多前,他好心為他UNCLE辦了個信用卡(他UNCLE自己不具備申請信用卡的條件,要求我老公給他辦個副卡),他UNCLE用這個卡買了個櫃子,就是不付錢,我老公也不付,這個賬就一直拖到今天。其實,信用卡公司以前也找過我老公要求他付款,但這個牛人就是不理。現在到了要上法庭的程度了。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很後悔接了這個文件,我想不接的,但人家硬是給我了。請各位懂法的朋友幫幫忙吧。謝謝了。30天不是從今天算起的,是從21號算起的。所以,他回來後隻兩三天時間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