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我剛才居然得個超速罰單
在IL. 42 mph ON 30 mph zone. 看樣子是$120.
請問, 這要進記錄影響保險嗎?
他不要求上庭, 如果15天內不交罰單的話就給上庭日期.
請問我該等上庭還是交錢了事?
好幾年沒得罰單了, 周末開老公的車(電子車省油), 車小, 比我平時開的mini van更容易加速, 也容易超速. 天又有點黑 (今天大風暴風雨, 一天都陰天,早早就黑了). 從未上過庭, 不知會怎樣, 求人家能否減點罰款呢? 還是上了庭會罰得更多因為開庭的費用?
我是錯了, 以後一定慢開, 回來一直在限速以內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