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被告上庭再找也不遲。。。

來源: 2013-11-02 20:14:1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沒被告到先不用管,別自己亂了陣腳自投羅網。
告她又告不出錢,銀行和公司才不會那麽傻,還落得大石壓死小蟹的臭名。
除非他LG的公司是政府機構,那她偽造政府文件就大件事了。那就真的要找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