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去谘詢律師吧。來這裏找罵,還不夠添堵的。

來源: 2013-11-02 14:58:2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 們 中 間 誰 是 沒 有 罪 的 , 誰 就 可 以 先 拿 石 頭 打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