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律師或有家暴經驗的人幫忙看看會被判刑嗎?
上個星期一, 也就是哥倫布日,我吃完晚飯, 我讓我老公和我一起出去遛遛, 當時他正在喝啤酒看電視; 他不想去,立刻就急了,大聲地咆哮,摔東西,砸牆,我也沒有發火。還是叫他出去,然後他說出去,我以為他和我一起出去遛遛,我就出去了; 可是我剛出去,他就在背後把我鎖在外麵了。 我就在外麵踹門, 他不開,我就一直踹,大概有十幾下兒吧,然後他開門了,我進去後,就在他後背捶了幾下,然後就出去自己遛彎了。
可是沒想到,我們的鄰居報警了,我遛彎回來, 警察就在我家門口等我,然後問了情況, 我老公實話實說,說我打了他。 然後警察就把我帶上手銬逮捕了。 另一個警察去我家告訴我老公的時候, 我老公還在喝酒。
星期四, 第一次開庭, 說最多可能判12個月監獄和2500塊。 因為不符合public defender, 我可以自費請律師,或者自己辯護。我在VA, 下次開庭是11月20號。
星期五,警察給我老公打電話,調查情況,我老公說的都是有利於我的, 例如這是第一次,他不想我有任何犯罪記錄之類的。
現在心急如焚,我老公也很後悔, 請問大家好心,這種case,有可能判無罪, 沒有犯罪記錄, 然後用請律師嗎?我應該怎麽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