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加拿大人在美國拿了罰單
我們八月初的時候從加東開車到美東玩,到了washingdon D.C 那天,走路轉了一整天很累,結果剛上車,在可以看到五角大樓的公路上停車拍張照片,然後在車裏查看一下晚上要住宿的地址路線,結果就那麽幾分鍾時間就被警察盤問查詢駕照車險等,語言溝通無障礙,清楚明白告訴警察我們的目的。警察查了半天無果,給開了張90刀的罰單,理由是在不該停車的地方停車。
我們覺得很莫名其妙很委屈,後來前不久在家中收到從美國寄來的上court notice,我們不可能再跑那麽遠去 court, 但是又想弄清楚如果不交這張罰單對我們有什麽影響,如果必須要交,有沒有其他方法。請熟知美加 兩地法律實務的壇友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