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我的經曆, 和老印打官司 - 被砍樹
鄰居老印和我share一塊兩平米寬5米長的大坡, 我(我的真籬笆)在坡上, 他(他的磚頭的矮牆半米高)在坡下, 坡下是他家, 坡上是我家, 大坡上是灌木雜草, 還有一棵棗樹, 在我籬笆外5厘米, 沒人打理.
早知道他家想把大坡占為己有, 用來種菜. 有天突然發現樹不見了, 被砍倒在他家後院. 和他家女主人理論, 她很凶. 於是當即報警, 拿report, 自己照相存檔.
房子買的二手, 才住一年, 樹也不是我們種的, 但有一條皮圈用來固定在我家籬笆上, 想來是種樹時留下的, 堅信樹是我家的, 他們隻是想霸占共享的坡地.
打官司! 遞狀紙時要全名, 沒他家的全名, 到city hall的 tax department要, 跟人家前後經曆一講, 就給了. 等開庭, 我去了, 他家男主人去了. 男的不服氣, 說大坡沒人打理, 他看不下去了, 就自主清理清理. 調庭的給出我們解釋條例: 在我們州, 共享地帶, 誰打理就歸誰; 在共享地帶裏, 籬笆外13英尺內還是自家地皮. 就是說我籬笆外13尺還是我家, 他磚牆外13尺是他家, 中間誰定期收拾歸誰.
這下成了, 我也不用費話, 讓他陪, 我說500, 他說買一棵給我種上, 最後裁定了賠250.
如今未死的樹跟又長成了大樹. 他們家常常看著大坡生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