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ex大概也就是想在美國得到一個對她來說比較公平的判決,用國內房子做籌碼討價。

好好協商一下,應該對你父母沒影響的。 當然,你想的“費用低”也是不太可能了。 能協商解決最好,真的上庭打官司,花費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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