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誤會了,我從來沒有也不會因為從論壇獲取不準確的信息而要論壇負擔我的任何損失

來源: 2013-08-14 14:37:3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解決問題的方向和解決實際的法律問題有什麽清楚的界限麽?很多時候問的人和回答的人都不會刻意去想這個界限吧。如果上個網還要這麽多清規戒律是不是太累了?如果解決問題的方向就是有問題找律師事務所,那何必開這個論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