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求助
請老貓和各位看看:
剛買了一個舊房。不到一個月,就收到市政府的通知NOTICE OF VIOLATION要求時限內REPLACE 車庫後的RETAINNING WALL,否則上法庭。
買房時INSPECTOR發現這個問題。我們要求對方降價,AGENT 說REPLACE RETAINING WALL 的費用一千塊就夠,他建議要求對方付一半500刀。後來賣家隻同意降400刀。我們也同意了。
今天LANDSCAPE 公司來ESTIMATE, 說 價格大約要五千(具體報價還沒出來)。他建議我們找到原來的OWNER 來出錢。這個可行嗎?如何操作?我們應改APPEAL TO 市政府嗎?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