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承諾有無法律效力?謝謝。

來源: 2013-08-03 14:15:0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A: 我希望分批返還投資(所有損失我自己承擔),我也會給予一定利息的。2011年6月30號之前歸還一部分;2011 年12 月31號之前歸還所有投資;2012年6月30曰之前歸還利息。請您們包涵!現在沒有辦法歸還投資,因為市場還需要投入。如果現在歸還資金,公司就沒有辦法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