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court order, 必須執行。 但是郵寄的費用有責任承擔麽?
Court house 給我們發了電郵和傳真的 Court Order,要求盡快提供某個客人的文件。
問題是我們有責任提供最快的傳遞服務麽?
我跟他們的回答是我們會按照他們的要求盡快寄回,但是問了一下他們有沒有一個FedEx Account Number.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提供一個3day Express Saver. 當時接線員有點兒蒙了,他說再給我打過來。我沒有拒絕給他們提供Overnight,但是也沒有答應給他們寄Overnight.
請問一下,作為一個小公司,我們必須遵守法律給他們郵寄,但是郵寄所產生的費用是不是也是我們應該負責的? 這個費用不能問客人要吧?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