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也不能這麽說,行為都不能被規範的話,還要法律做什麽?

來源: 2013-07-17 12:37:1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其實老太完全可以讓自己兒子幫忙處理,兒子幹嗎要把自己媽的這種事情告訴兒媳婦呢?
所以婆媳合不合,都不影響此事的解決啊。
真的不理解你一個外人,幹嗎要全權代理。尤其是在老太完全不懂英文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