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不是這樣的。不是“不留案底”,而是多少年(7年?)之內不犯法可以消除而已。
來源:
稻穗兒
於
2013-07-16 15: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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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總懷疑,目前電腦係統如此完善,那所謂的“消除”是個啥意思啊?
不可能完全查都查不出來了吧?
隻不過算作是留檔察看期滿,可以跟正常公民同等待遇而已。不是真的徹底的沒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