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離問題

來源: 2013-07-11 19:27:1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同居分離問題

準備和同居男友分離,我們共同買了一個房子,但是是我名下,沒有簽署任何律師文件提到他出了房子一部分的首付。而且房子一直是我在供,因為他以前念書最近才有穩定工作,並且他還欠了我學費之類的錢,我還幫他用我的line of credit 還債,所以分手以後這些債務我要背著,他的車我也得背著因為他的信用度不好,所以我不打算賣房子和還給他房子的首付。

我看了加拿大的法律說是同居的話各自的財產還是屬於各自的,家具之類的怎麽分呢,家具大部分是用我的line of credit 錢買的但收據早就沒有了,所以他也沒有什麽份。但如果我提出分手,他也應該沒有繼續居住的權利,如果他抵賴要繼續住或者做出什麽傷害我房子和車子的事情我應該怎麽用法律的方式保護自己,可以提出他不可以靠近我的房子和我嗎。

因為他如果和我分開了因為他的信用不好幾乎等於破產,雖然他還有工作但是工資不高他還有大量的債務和學費沒有還,所以如果分手估計對他的刺激會很大很大。


我問過律師說出個律師信要1000刀左右,好貴啊實在沒有錢啊,我該怎麽辦呢,現在天天晚上睡不著想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