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設計專利問題,教授研究人員可以決定是申請個人專利但注明funding來源,

來源: 2013-07-08 18:57: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funding合同說是funding機構則以那個機構的名義申請專利。如果是個人專利,教授有權決定是否加上參加試驗人員的名字。但是這和發表論文是兩回事,論文中必須表明實驗程序,數據來源。實驗參加人員可以不是專利的申請人,但可以是論文的作者。這和錢無關。通常比較禮貌一點標出誰給的funding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