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私人公司打工,現在是第四年。老板給報稅,但發給我手上是現金。沒有給我任何工資單,隻有年度的報稅單。節假日加班和平時加班費一直沒有提過,還包括年假的錢。我想保住這份工做也一直沒和他提過,也沒有要過。但現在因為和他矛盾太大,可能被他辭退或自己離職。請問我準備離職時能拿回這四年的工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