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約?合同上必須注明懲罰辦法,如果隻是“最好”通知我們,那是沒有約束力的

來源: 2013-06-15 13:19:0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州法明確規定:Employment is by "will". 一個人想走沒有人可以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