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氣別氣,網上無知無德無法律意識的人一定會有的。 不要自己和TA 親自打交道,以免TA

來源: 2013-05-31 08:30:4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告你騷擾! 花點錢,找律師寫一封信,以律師的名義正式寄給TA,讓TA在網上道歉,否則要采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