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這個故事是聽來的。想表達的是拿手機的孩子可能年齡太小,還不知道偷拿的嚴重性。

來源: 2013-05-12 08:45: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隻是覺得報警要慎重,真沒有反怪報警人家的意思。

說一個真實的:同事的女兒也是手機丟了,不確定的是自己女兒弄丟的還是被那個孩子偷拿的,通過ICLOUD追蹤到那個同學住在黑人區。知道是誰拿的又能怎麽樣,結果還不是不敢去把手機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