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在中國, 拒絕聯係, 如何離婚
萬萬沒想到, 我會離婚。 真的不想離, 可沒辦法逃避現實。 請單身老貓及其網友幫我參謀一下。
我, 男, 在加州洛杉磯。 結婚大概3年。 老婆通過我的申請兩個月前拿到綠卡。
老婆現在在國內。 拒絕和我聯係。 電話, 短信, 郵件全部不回。
我有幾個問題。
1. 老婆在國內, 我可以在加州和她離婚嗎? 不知道是否可以把離婚文件直接寄到她中國地址。 法院是否會認可這樣做? 我們在加州結的婚。
2. 我婚前有房產。 不過都是出租房, 用來投資的。都在我名下。 有些用現金買的, 有些貸款買的。 請問, 這些房產應該不需要和她分吧?
3. 婚前的存款, 我知道我大概有多少。 具體數字不清楚。 是否也可以不分?
4 她以前說過離婚不要我一分錢。 我們沒有共同銀行賬戶。 她賺她的錢,從來不給我。 家裏我繳納一切費用。 她不花一毛錢。 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在提交離婚的時候提議大家不要分財產和存款。 大家自己保留自己名下的存款。 我感覺她會同意。
5. 萬一她不同意各自保留在自己名下的財產, 我怎麽樣去算她的收入。 她的收入幾乎都是現金交易。 即使收支票, 她也換成現金。 我手裏有一些她寫給客戶的收據。 法院可以按這些收據為證嗎? 她的錢很少存銀行。
6. 我提離婚和她提離婚有區別嗎? 我應該先提還是等她提?
7. 我在和她分居後的收入, 需要和她平分嗎?
8. 現在離婚和幾個月以後離婚, 有區別嗎? 我相信她幾個月以後會回來會和我離婚。 但是, 我不想拖那麽久。
9. 最後, 她還有一些東西在我這裏。 都是一些奢侈品。 臨走時候忘記帶了。 我是需要什麽時候還她? 如果他跟我胡鬧, 我可以不還嗎?
謝謝大家。